北斗行駛記錄儀駕駛員卡使用規程
01插卡方式
駕駛員卡芯片面朝上插入卡槽中。
02換班換卡操作流程
1.出車前正確將駕駛員卡插入設備卡槽中。
2.疲勞駕駛警情出現時,須在車輛狀態停駛無車速的情況下進行駕駛員換班換卡操作。(否則在有速度的情況下更換駕駛員卡無效。)
3.插卡時“滴”聲后屏幕亮起,顯示‘駕駛員登簽’表示插卡成功。
4. 換卡成功后IC代碼后顯示數字‘00111111或 00222222’表示換班完成。
5. 紅卡(A卡)和藍卡(B卡)可輪流使用。
03疲勞駕駛累計條件
車輛行駛中有速度的情況下才累計疲勞駕駛時間。車輛運行前執行插卡操作,車輛有速度情況下累計疲勞駕駛時間,累計時長達3小時30分時,終端會提前30分鐘發出預報警疲勞駕駛提示。累計到4小時后,平臺會發出疲勞駕駛報警信息。
04解除疲勞駕駛方法
停車休息20分鐘
車輛發出疲勞駕駛警情后,車輛熄火停車保持無速度情況下累計20分鐘,可解除疲勞駕駛警情繼續行駛。(建議短途車輛到場后將鑰匙拔出讓ACC狀態熄火持續20分鐘)
更換駕駛員并換卡
停車無速度情況下更換駕駛員卡,可解除疲勞駕駛警情。更換卡后疲勞駕駛的累計時間會重新開始計算。(長途車輛建議聽到疲勞預警后提早到達安全地點熄火停車休息20分鐘或換班換卡)
05特殊情況處理
北斗行駛記錄儀屬于電子產品設備,都會有故障概率的出現,如遇以下情況(設備無報警聲音、誤報警、司機卡無法識別等)請及時聯系告知維護單位。并按以上要求認真執行疲勞駕駛處置規定。切勿擅自違規行駛!
例圖設備僅供參考(其他設備使用功能類似)